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停车厂设备维修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停车厂设备维修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要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方可获得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维修许可证:
1、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20万元以上;
2、企业内部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2人;
3、企业内部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并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4、相关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期1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
这要看车辆管理协议的具体规定。没有的要双方协商。要是租赁关系的,车主只是获得使用权,对于设施有保管责任。自然锈蚀损坏的,物业负责;人为损坏的物业可能就会推脱。
从大了说,物业负责共用设施,单独的一般不管。小的讲,物业进行停车秩序维护,有责任设施进行维护。一般停车场都有管理规定的。可以参照物业服务协议、车位服务协议。
小事可以请物业的维修师傅帮帮忙。
(可能就是一包香烟的事)希望能给你参考。
当去商场购物,把车停在停车场,结果走时发现车辆被剐蹭,如果走保险,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有30%的绝对免***,这时可以要求停车场赔偿吗?如果停车场贴有‘不负责保管车辆‘等免责标志,是否真的免责?
停车场分收费和免费两种停车场,对于收费停车场,入场时,收费员会发给停车卡之类的停车凭证并计时收费,这时双方就建立了保管合同,这时停车场有义务避免车辆遭受损伤,如果发生损伤,停车场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知道损害方,停车场赔偿后可以向损害方追偿。
如果贴有免责标志,则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免费停车场,如果是消费场所停车场,则属于消费场所的延伸,应消费场所承担保管责任,如果发生损坏,应由其赔偿。但由于不容易收集证明停车的证据,所以较难***。
对于公益停车场,如果无人管理,则只能由侵权方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侵权方,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有人管理,因为是无偿保管,所以只有重大过失或者是故意,才需承担责任。
停车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1.停车与收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具体见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停车场收费本身就具有保护车辆安全和确保停车场设施设备完整的义务,具体见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具体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如果诉讼话,还需要第三方进行鉴定。
收费停车场,既然收费,那和您就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需要尽到义务保护停放车辆的完好无损,现在由于对方地面问题,对方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可以择一主张,要求对方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停车厂设备维修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停车厂设备维修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pbww.com/post/23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