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设备维修企业备案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设备维修企业备案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
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
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
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明;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机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可提交《依据(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4.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三、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明;
3.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4.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适用于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气瓶除外):
(1)申请。2.受理。3.审查配合。4.获取办理结果。5.监督检查配合。
1. 材料准备: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开***明、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等。
2. 在线申报:登陆东莞市特种设备监察网,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在线申报。
4. 审核备案: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安装单位是否具备技术能力等。
5. 实地检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派遣人员对特种设备安装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6. 备案发证:经过实地检查合格后,相关部门会发放特种设备安装备案证书。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特种设备类型而有所差异,建议详细咨询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以确保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据了解东莞特种设备安装备案流程如下:
1. 在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备案申请。
2. 提交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合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方案、作业人员证等。
3. 等待审核:备案申请提交后需等待相关部门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
4. 备案完成: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下载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完成备案流程。
申请:报修单位填写“《东华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资产管理处维修科备案。
审批: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由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和仪器所在单位联合进行现场检测和审核,提出维修意见,统一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维修:对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或设备维修申报单位联系相关厂家单位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应查明损坏原因,确定维修经费,签订维修合同。申请维修单位(人)应派人协助配合。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由学校修经费和科研经费***同承担。对使用年限过长,已无维修价值或维修费超过设备购置费3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不再进行维修。
合同: 设备维修时应签订维修合同,明确设备维修质保时间。
设备维修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金额超过2万元设备维修合同需邀请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维修价格的确定,由维修单位、纪检审计、资产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维修合同须由设备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处确定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合同的签订,报学校资产管理处备案。
验收:仪器设备维修结束后,设备维修申报表和维修合同均要上报资产处备案,申请维修单位(人)和单位分管领导须在维修通知单上验收签字,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维修单位(人)组织邀请校纪检、审计、资产和教务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报账:所有维修费均按合同条款或验收合格后(附维修申请单或维修合同等),凭报账手续,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资产管理处审核签字后,按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报帐付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设备维修企业备案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设备维修企业备案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pbww.com/post/43059.html